Apache Spark、Spark 和 Spark 标志是 Apache 软件基金会 (ASF) 的商标。ASF 是一个 501(c)(3) 非营利组织,因此需要特别注意组织如何使用其商标。特别是,ASF 需要确保其软件产品与第三方产品明确区分开来。
如果您想提供基于 Apache Spark 的软件、服务、活动或其他产品,请参阅 ASF 商标政策 和 FAQ。本页面总结了该政策的要点,但请注意,官方政策始终优先。
书面材料必须在首次和最显著提及时将项目称为“Apache Spark”。来自软件供应商或软件相关服务提供商的材料必须遵循更严格的指南,包括在更多位置使用完整的项目名称“Apache Spark”,并在每个页面上进行适当的商标归属。
不允许使用从 Spark 标志派生的标志。
未经 Apache Spark PMC 的书面许可,不得使用包含“spark”的域名。要请求许可,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private@spark.apache.org 并抄送 trademarks@apache.org。( 详情 )
我们感谢社区在尊重这些指南方面的帮助。如果您对 Apache 商标政策有任何疑问,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trademarks@apach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