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ache Spark、Spark 和 Spark 徽标是 Apache 软件基金会 (ASF) 的商标。ASF 是一个 501(c)(3) 非营利组织,因此需要特别注意其商标被其他组织使用的 S情况。特别是,ASF 需要确保其软件产品与第三方产品清晰区分。
如果您希望提供基于 Apache Spark 的软件、服务、活动或其他产品,请参阅 ASF 商标政策和常见问题解答。本页面总结了政策的要点,但请注意,官方政策始终优先。
书面材料在首次和最显著的提及处必须将项目称为“Apache Spark”。软件供应商或软件相关服务提供商的材料必须遵循更严格的指南,包括在更多位置使用完整的项目名称“Apache Spark”,并在每页上进行适当的商标归属声明。
徽标:不允许使用源自 Spark 徽标的徽标。
域名:未经 Apache Spark PMC 书面许可,不允许包含“spark”的域名。要请求许可,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private@spark.apache.org 并抄送 trademarks@apache.org。(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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